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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2019关于校园及周边停止销售“辣条”的倡仪~~~

来源:盘州在线 时间:2019-03-19 作者:盘州人才市场 浏览量:

在2019年3.15央视爆光了“辣条”,名为“危险的辣条”小编在这里普及下。辣条如下图


相信,有孩子的家长应该非常熟悉,学校附近售卖的辣条是备受学生欢迎,但这些受欢迎的辣条生产环境却非常恶劣:没有任何消毒措施的生产车间充满油污,地板粉尘堆积,水管早已生锈。
就是在这样的生产环境中,生产辣条所需的面筋会被工作人员不戴任何手套地进行装袋处理,最终会被运输到各地的中小学,成为中小学生最喜欢的零食。
另外几家家辣条生产厂区则是这样的:


在央视报道后,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已经火速将“虾扯蛋辣条”下线。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此外,还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

↓↓↓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明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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